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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lbapl 2008-4-2 18:54

张宏良:控股中国金融——劫难第一单

在《拉萨暴乱:超越1840年的最大买单》中我们指出,台湾322公投、拉萨暴乱、抵制北京奥运会等一系列手段,目的是控制中国金融,让中国为西方信用危机买单。现在第一单已经下来了,中国银监会刚刚发布的《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对外资控股中国银行的比例限制(此前规定,外资单独控股中国银行不能超过20%,联合控股中国银行不能超过25%),中国将成为有史以来国有银行任凭外资控股的唯一国家,成为世界一体化过程中国民丧失经济和金融控制权的第一个国家。该决定将成为中国现代史上具有重大历史分期意义的里程碑式文件,是中国将由此开始丧失经济和金融主导权的历史性标志。西方国家终于在满足中国人奥运梦想之前,率先满足了控股中国银行进而控制中国经济的历史梦想。面对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上的血色碑文,我们不禁泪如雨下,中国输了!1840年以来一代接一代人的流血牺牲、一代又一代人的艰苦奋斗,终究还是没有跳出西方列强的魔掌,当初夹着尾巴逃跑了的帝国主义,现在夹着皮包又回来了,并且比当初逃跑前回来的更加风光,成为了可以控股中国金融和中国经济的总老板。

从去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决议要求中国银行对美国企业完全开放,到现在中国银监会发文取消限制,期间仅仅6个月时间,贯彻落实美国决议的效率之高,恐怕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国家。当时美国国会通过了关于2个国家的决议,一个是伊拉克分治的决议,一个是中国开放金融市场的决议,目前,关于伊拉克决议的落实还没个影子,关于中国的决议就变成了现实。两个决议实施的不同结果,证明了美国21世纪外交政策的转变是卓有成效的:用“美国鹦鹉”代替巡航导弹,更加有利于实现美国的国家利益。此前美国国务卿赖斯就曾声明,21世纪美国对外政策的重点,要从以军事打击和情报渗透为主,转向以培养对方国家的学术政治精英(美国鹦鹉)为主,以此来实现美国的国家利益。打开中国金融市场,就是21世纪美国鹦鹉外交最富成就的卓越胜利。

去年9月5日美国国会通过决议,为当年12月份在北京举行的中美第三次战略经济对话定下目标,就是要求中国取消对外资在银行、保险及证券公司的持股限制。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通过控股中国银行来弥补次贷危机的损失。这一点从当时美国银行(原美洲银行)首席财务官普莱斯的讲话中反映的十分清楚,他告诉人们,2005年6月美国银行投入中国建设银行30亿美元,短短2年后的今天,美国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和潜在获利已达到320亿美元,足以抵消该行在次贷危机中损失的近40亿美元。普莱斯的讲话人让所有美国人都激动不已,仅仅参股中国银行2年就有高达10余倍的惊人回报,如果直接控股中国银行,回报该是何等辉煌,恐怕将会达到百倍千倍!又一个新大陆展现在面前,面对这有史以来的最大金矿,盎格鲁·撒克逊人激动的浑身发抖,国会迅速以404票赞成、4票反对的罕见结果通过了要求中国完全开放金融市场的决议。

决议通过的当天,美国前商务部长唐纳德·埃文斯便率领庞大的华尔街游说团飞抵上海,在上海摸清北京底细并做好周密安排后,9月9日奔赴北京。飞机一落地,庞大的华尔街游说团便如同水银泻地般四散开来,按照各自专长和人脉关系,分别赴向商务部、银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委,赴向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国有金融机构高层,以及部分最高咨询机构、研究机构和重点高校,游说中国彻底打开金融国门。华尔街游说团的游说,如同一张无形大网,将各种反对声音一网打尽,接受了华尔街游说团旨意的大大小小的美国鹦鹉,掀起了比《新大陆交响乐》更加激越的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大合唱,其中最刺耳的尖啸恰恰来自于金融界的几个重量级人物,他们声称“世界一体化了,中国早晚都要取消金融管制,不如尽早取消”。这就如同在说“人早晚都要死,不如尽早弄死”一样地荒唐,可就是如此荒唐的论调却成为中国金融开放的主旋律,当12月美国财长鲍尔森率领美国代表团再次飞抵北京,准备举行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时,中国学术界金融界发出的响彻天地的开放主旋律告诉他,不用再谈了,美国的一切要求都能满足。只是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意外惊喜是,美国本来通过埃文斯提出的要求是,把外资对中国银行的控股比例由25%提高到49%,结果却是中国干脆取消了全部限制,成为金融领域完全不设防的国家。

天朝上邦的宽容大度激发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乐观性格,美国人一扫前两次战略对话的冰冷面孔,第三次中美战略对话自始至终都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对话结束后,为防止国内揭露美国鹦鹉的民族主义呼声改变金融完全开放的决策,美国调动核潜艇、航空母舰支持台独搞322公投,同时策划藏独势力发动暴乱,东西两把匕首插向中国心脏,再内外夹击,煽动世界舆论抵制奥运会,用奥运会警告中国,必须尽快宣告放弃金融控制权。虽然最终322公投未过半数,藏独暴乱被迅速制止,抵制奥运会的运动也遭到海外华人反对,但是这连环三剑的夺命杀气,终于迫使中国金融管理部门立刻发文向世界宣告了中国金融全面开放的决定,灾难就这样降临了。

首先,银行由外资控股,将彻底丧失国家经济主权,变成完全的殖民经济。如果把现代国家看作是一个大股份公司,银行就是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就是董事长,是国家经济的真正主宰和社会政治的最终决策者。其他所有人,无论处于什么位置拥有什么身份,实际上都处于仆从的地位。国家国家,谁在经济上当家,国就属于谁家,谁就真正拥有国家。我国全部银行资产约50万亿人民币,按照巴塞尔协议8%的资本充足率规定,占有这50万亿银行资产需要4万亿资本,按照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过5%计算,实际上只需要2.5万亿资本,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持股比例达到25%即属于控股的规定,控股2.5万亿资本只需要6千多亿人民币,相当于9百多亿美元,就可以控股整个中国银行资产,进而控制整个中国经济。而目前美国银行(原美洲银行)、花旗银行等银行中任何一家的自有资本都超过9百亿美元,从逻辑上来说,它们任何一家都有能力控制整个中国银行业,进而控制整个中国经济。

控股银行实际上就是控制了整个国家经济,绝非危言耸听。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虚拟化的现代金融条件下,银行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银行,而成为横跨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领域,以衍生品的创设和交易为主业,触角伸向所有产业,网点遍布世界各地的现代金融巨无霸,无论它们的名称是叫银行,叫证券公司,还是叫其它什么,其名称所代表的传统业务都降低到微不足道的程度,其新的主要业务,就是通过各种金融创新,不断整合各种经济资源,从对社会财富的重新定价和再分配中获取收益。也就是说,我们社会中所有公司和个人的财富都集中到银行,这些财富最终代表多少价值以及这些财富流向哪里,完全由银行决定,即便是全部财富都流向美国,政府也无能为力,不禁无能为力,甚至事先不得而知。这就是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在财富分配上的根本区别,虚拟经济中的财富形式虚拟化了,财富流动不再和实物相联系,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财富形式,会将一个国家财富洗劫一空而事先不被察觉,从而使金融战取代传统战争,成为国家之间掠夺财富的主要手段。并且这种掠夺的最大优点,就是不会引起被掠夺国家国民的强烈反抗,往往是几个人喝着咖啡一商量,一个国家的财富就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如果说实体经济条件下的财富掠夺如同入室抢劫,所得有限却会引起家人殊死反抗,那么虚拟经济条件下的财富掠夺就如同背后卖掉整个住房,洗劫一空却不觉心疼。当初八国联军几十年从中国抢劫了13亿银元,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殊死反抗,而2007年通过银行股贱卖,外资一年就从中国掠走上万亿元,国人却没有任何反映,原因就是虚拟财富的流动大家都感觉不到,如果这上万亿财富如同当年日本鬼子那样直接拉走实物,抗日义勇军肯定会再次波及全国。

可见,世界一体化和经济虚拟化过程中的金融战争,实际上是新一轮殖民主义——经济殖民主义浪潮的兴起,对发展中国家银行的控股,属于一种新的殖民地形式。历史上的殖民地有两种形式: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用军事和行政手段直接控制的是殖民地,如当初的印度;用各种不平等条约控制的是半殖民地,如当初的中国。上述两种形式都是公开的殖民地,会引起当地人民的强烈反抗和斗争。目前随着虚拟经济的发展,出现了第三种隐蔽型的殖民地形式,就是通过控股对方的银行掌握其全部社会财富,把对方国家全部国民都变成财富的名义占有者。这些财富流向哪里价值几何,都有各种各样的金融指数来决定,而这些金融指数的涨跌变化,完全由这些控股银行和当地政府官员决定。所在国的全部企业和老百姓只剩下一个义务,就是拼命挣钱,然后通过银行、股票、债券、房产等把钱交给控股银行,控股银行再把这些钱同样以各种投资的方式送回本国,形成本国财富,提高本国老百姓生活水平。由此形成的所在国企业和老百姓的财富损失,只是表现为金融指数下跌,正常投资损失而已。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爆发信用危机,而经济快速增长的中国股市却暴跌45%的原因。美国吃饭,中国买单;对岸房屋着火,结果却是我们家被烧焦,这就是虚拟经济条件下新的经济殖民地特点。就目前中国人来讲,悲剧还不仅仅是为美国买单,更大的悲剧在于美国高消费和中国低收入之间的严重失衡,美国人点菜很多,中国人票子有限,被迫只好掏光腰包后再预支子孙后代的资源,结果是中国人子孙尚未出世,就已经欠下了巨额债务,这个债务就是未来巨大的环保投入。

其次,现代银行的信息中心和资讯中心地位,将使国家丧失政治主权和安全保障。现代银行不仅垄断了社会所有经济资源,同时还垄断了社会所有的信息资源,以及社会政治,军事,安全、教育、文化等所有领域中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全部资讯,大到国家军队调动,小到期货交易建仓,都在银行的监控之下。特别是随着现代信用体系的发展,社会所有成员的资料越来越集中到银行,银行正在成为整个社会的档案馆和资料库。银行被外国控制,也就是把所有社会成员都置于了外国机构的掌控之中,所有社会活动都在外国机构的监视之下,甚至连最后钦动核按钮的费用都要经过外资机构,还有什么国家安全可言!这等于是把整个国家置于了完全不设防的裸露状态,与被捆绑在屠宰架上待宰的生猪完全一样。别的暂且不说,单就控制中国各级腐败官员来讲,其可怕后果就不堪设想,收受贿赂的腐败款项大多都要经过银行,成为外资敲诈控制腐败官员的把柄,进而形成腐败逐波扩大的恶性循环:外资控制的腐败官员越多,廉价获得的中国资产就越多;廉价获得的中国资产越多,又会控制更多的腐败官员;最终把中国各级腐败官员变成西方国家控制并为西方国家服务的“海外公务员”,如同八年抗战时期的伪满官员一样。目前中国金融国门被彻底打开,很难说与此前已经被外资控股的许多大型国有银行无关,而有的国有银行之所以在上市前匆匆以超低价卖给外资,不可思议地主动放弃上市后的巨大差价收益,就是为了掩盖内幕重重的严重腐败,随着国有银行变成外资银行,所有腐败行为都关在了中国人的视野之外。可见,对于现代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来讲,拱手让出国家金融控制权,甚至比拱手让出国防更加危险;拱手让出国防,强盗或许还会给顺民留下点儿财产;而拱手让出金融,则会被控股方剥夺的干干净净。

世界上对此最为清醒的国家,就是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所以美国也是世界上金融壁垒最为强大的国家。早在金融证券业刚刚开始成为庞大的新兴产业的九十年代初期,美国就通过专门立法,对外资银行进入美国设置了强大的金融壁垒,形成第一道金融防火墙。主要包括:禁止外国银行在境内吸收美国居民存款,禁止外国银行加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系统;不支持外国银行收购、兼并或控股美国银行等。通过该项法案,美国拒绝外资银行进入美国市场,即便个别被认为安全的银行获准进入,也不允许插手银行核心业务,更不允许从当地取得资金供应。通过这种种法律限制,美国成功地把外资银行排斥在银行业的主流业务之外,完全剥夺了外资银行与本国银行开展平等竞争的条件,最终使外资银行要么就是根本进不去,要么就是即便进去也活不下去,从而保证了美国金融霸主地位的巩固和发展。中美之间完全相反的金融开放政策就是典型例证:美国自1991年通过专门法案,到2007年11月8日招商银行获准在美国纽约设立分行,期间整整16年中资银行无一家能够进入美国市场;而与此同时,有20多个国家近80家外资银行在我国30多个城市建立了数百家分行和法人机构,参股控股中国银行的外资金融机构30多家,同时还有约150家外资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在上述所有这些金融机构中,有三分之一是美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未来的历史学家将无法解释这一奇特的现象:美国是世界上金融最强大的国家,美国股市的市值就超过全世界股市总和,所有的金融规则都由美国制定,所有的金融创新都来自美国,可美国金融市场却是壁垒森严,外人免进;而中国是金融市场最脆弱的国家,却是国门大开、放弃控制。如果说美国如同金融市场上强大的虎狼,那么目前中国只能算作软弱的猪羊,现在连强大的虎狼都小心设防、洞门禁闭,而软弱的猪羊则栅栏大开、全不设防,甚至允许虎狼前来放牧。倘若中美关系按照这个逻辑就此演变下去,中国百姓前途危矣!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立法阻挡外资银行这第一道金融防火墙之外,美国另外还有两道金融防火墙,就是爱国的金融监管集团和共同诉讼制度。即便有一天美国取消了对外资银行进入的限制,由爱国的金融监管集团构成的第二道行政防火墙,仍然让外资银行难以在美国获得平等竞争的条件。美国管理集团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极其敏锐的政治嗅觉,使得任何金融机构都很难在美国兴风作浪,中投公司投资美国黑石基金便是绝好例证,中投公司拿出30亿美元,购买了美国黑石基金“三无股票”(无投票权,无知情权,四年内无退出权),这类投资完全是白送,可就是这种白送行为引起了美国管理集团的高度警觉,盎格鲁·撒克逊人市场交换的直线思维方式,使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中国人为什么要白送30亿美元,于是便有了国会议员咨询,美国证监会调查等一系列事件,最终被美国舆论暴出,我们国人才知道又有数百亿人民币泡汤了。如果是简单泡汤中国人还好受些,最让中国人吐血的是,美国黑石基金拿着我们的钱跑到中国来又买走了我们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中国对外开放到这个份上,恐怕连李鸿章地下有知都会哭笑不得。

美国用民主自由人权等武器打掉了别人的爱国主义和理想主义,可是美国自己的爱国主义和理想主义大火却越烧越旺,美国总统布什把中国文革时期的“天天读”原封不动地搬到了白宫,率领白宫一班人每天下午学习圣经,斗私批修到激动处,经常是泪流满面。中美在爱国主义理想主义方面的此消彼长,让人想起了《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孙富和李甲,商人孙富想占有书生李甲的爱人杜十娘,便在李甲面前把拥有杜十娘妖魔化为滔天大罪,结果是李甲主动把爱人杜十娘让给了孙富,杜十娘悲愤之极,跳江自杀。美国成功地扮演了20世纪末的孙富,诱导中国放弃了爱国主义和理想主义,中国则不幸成为了穷秀才李甲,在丢掉爱人丢掉天良的同时,也丢掉了足可养育子孙三代的万贯家财。美国高度的爱国主义和理想主义精神,使外资很难通过贿赂美国官员来廉价收购美国资产。即便是你能够突破爱国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行政防火墙,美国的共同诉讼制度还会形成第三道也是最牢固的防火墙。共同诉讼制度最关键的作用,就是能够把全体美国民众都调动起来,有效制止权力和资本的胡作非为。这套制度的精髓完全来自于中国的文革,所以我们把它称之为大众政治制度的反映。可以说,如果纯粹站在本国国民的角度来评价,历史上最能有效保护本国利益的政府,就是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政府和现在的美国政府。美国从中国吸收的大众政治制度,决定了你即便能够突破美国的司法壁垒,也能够突破美国的行政壁垒,还能够突破美国的资本壁垒,最终也无法突破美国的大众壁垒。反映美国大众利益诉求的共同诉讼制度,足以消灭任何敢在美国兴风作浪的资本势力。

虽然许多国家没有像美国那样用三道防火墙将外资银行拒于国门之外,但是都以不同形式设置了大众监管制度,并且形成了世界监管的大趋势:监管监管者。就是说,大众监管的目标不是金融市场,而是监管者本身,监管整个金融管理集团。如同上述那样,现代国家财富的分配、流向和多少,完全取决于极少数监管者的决定,他们一个决定,就可以将成千上万亿财富或者灰飞烟灭,或者转移国外,把本国人民一年甚至数年创造的财富全部变成他国的国民收入。特别是在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上,所有能够影响股价和金融指数的决策者和信息发布者,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可以合理合法地在瞬间把巨额国民财富装入自己腰包,并且这种财富掠夺的计算方法不再是传统的上百万计,而是动辄数十亿上百亿乃至上千亿。与收受贿赂获取财富的漫长过程和巨大风险不同,用这种方式获得上百亿财富十分安全快捷,特别是在海外市场对赌中国指数,由于人和交易都在海外,完全没有任何风险,形成老子在国内砸盘,亲属在海外数钱的局面,股市越是巨幅暴跌,金钱就越是瀑布般倾泻而下,滚滚流入个人腰包。这就是中国金融管理集团拼命要搞股权分置改革,拼命要创立衍生品市场的原因。在一个“政策市”“消息市”的市场上搞衍生品交易,等于是直接从老百姓账户上划钱。股权分置改革不过2年,中国股市就出现了身价数百亿的个人股东,北京一个出租汽车司机的女儿,持有一家公司股票的市值去年曾超过560亿人民币。正是现代金融惊人的财富掠夺功能,使所有市场经济国家的监管制度都发生了根本改变:不再是监管市场,而是监管人,监管决策者和监管者,监管所有能够影响股价指数的人。这种监管制度的基本特点,就是国民有权把能够影响股价和金融指数的人随时送上法庭,无论你是公司高管,金融官员,还是国家总统。韩国总统李明博在去年已经当选总统后,因涉及“BBK股价操纵案”,也要接受司法调查。台湾陈水扁身为总统,女婿涉嫌股票内线交易立刻就被送上法庭。可以说,除中国之外,全世界任何一个建立了股票和衍生品市场的国家,任何一个取消了金融管制的国家,国民都有权把能够影响股价和金融指数的人送上法庭。这是保护国民财富的最低要求,是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没有了这条底线:金融市场就只能是对国民财富的公开抢劫;允许外资进入,等于是允许外资对本国国民抢劫;允许外资控股,等于是把全体国民的财富拱手交给了外资支配。

这就是我们一直呼吁建立大众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金融证券业和虚拟经济的发展,正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大众经济的经济基础,经济的大众化要求政治大众化与之相适应,把金融市场的决策者和监管者置于公众的直接约束之中(而不是简单的监督),公众有权将他们随时绳之以法。过去有句话,叫做领导权一定要牢牢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中,放到现代金融中,就是金融管理权一定要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在目前权贵和资本已经联合的情况下,要保证金融管理权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就只有实行大众监管制度,舍此不可能再有它途。形成对决策者和监管者的大众监管制度,对当前中国来讲尤其紧迫和重要,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具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中国的银行并不是纯粹的市场型公司,同时还具有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并且由于以往银行代表国家利益,所以我们整个国家管理制度都是建立在保护银行的前提基础上,在对储户的关系上,赋予了银行经济、政治和司法的全面垄断地位,甚至具有立法权。银行可以规定储户取款,钱少了不管,钱多了问罪;银行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随时对门前道路实行部分“宵禁”,甚至银行直接与国家管理功能融为一体,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以国家名义宣布实行负利率。在目前这种银行兼具国家管理功能的条件下由外资控股,等于是把整个国家机器变成了外资银行的私人保安(外资银行大都是私人银行)。

在此人们不禁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中国金融集团要把控股权交给外国人?如果说中国是一个大酒楼,控股银行就如同是收银员,为什么要把酒楼收银员的肥差让给外国人?答案很简单,就是为了使改革不可逆转。这些年发了大财的人一直在喊改革不可逆转,但是改革能不能逆转是由历史规律决定的,不是人们主观意志能够阻挡的,人们所能够做到的就是即便在改革发生逆转的情况下,也能保住自己在改革中获取的巨大利益。要实现这一点,最佳的选择就是由西方国家控制中国金融。只要金融控制在外国手中,无论改革会不会逆转,无论中国是再出一个毛泽东,还是出一个普京,或者随便出一个什么拿破仑、罗斯福等等,都不会使自己已经获得的财富发生逆转。投靠洋人最安全,是1840年以来中国富人的基本经验。许多人总是不理解,为什么同样是国家的精英集团,西方国家的精英集团都是强烈爱国的民族主义者,唯独中国的精英集团是彻头彻尾的卖国主义者?这是由中国精英集团与西方国家精英集团不同的发展道路决定的:西方国家的精英集团是依靠对外抢劫发展起来的,民族是对外抢劫的组织,国家是对外抢劫的工具,所以十分强烈地爱国家爱民族,面对来自外部的斗争,国家越强大,他们越安全;中国精英集团是依靠对内抢劫发展起来的,面对来自国内民众的反抗和斗争,只有投靠洋人才安全。西方国家精英集团从来不妖魔革命、批判极左,就是因为他们充满政治自信,不担心历史会发生逆转;中国精英集团之所以天天妖魔革命、批判极左,同样是因为缺乏政治自信,担心改革发生逆转。这种担心的结果最终必然会转化为投靠洋人的渴望,中国历史上汉族精英集团屡次引领外敌入侵国家的根本原因,就在这里。可以说,中华民族历史上所有民族矛盾,都是内部阶级矛盾演变的结果,没有内部阶级矛盾演变成的汉奸势力,任何外部势力都不敢觊觎和侵略中华民族。这也决定了中国社会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特殊关系,马克思包括后来列宁时期的欧洲,是民族矛盾表现为阶级矛盾,而中国则是阶级矛盾表现为民族矛盾,所以无论是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还是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都把反对帝国主义外来侵略当作革命的头等任务。

中国精英集团担心改革发生逆转的忧虑有多大,从汇丰银行透露的资料中就可以看出,仅2007年一年,汇丰银行控股的瑞士分行就从中国大陆获得私人存款227亿瑞士法郎,相当于近1600亿人民币。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全世界类似汇丰银行瑞士分行这样的银行有多少?这些银行从中国大陆一年又能转移走多少资金?如此惊人的巨额财富长江大河般流向西方,既摧毁了中国老百姓走向富裕的物质基础,又断绝了精英集团自己的历史后路,使中国陷入了财富失血的历史怪圈:向海外转移的财富越多,就越是充满历史恐惧;越是充满历史恐惧,就越是疯狂地向海外转移更多财富;从而形成一江财富向西流的罕见场景。这种财富转移使中国和西方国家之间,形成了越来越不对称的利益竞争,即西方国家用中国人的钱贿赂中国官员,收买中国买办,培养美国鹦鹉,训练分裂势力,制造新型富豪,撕裂中国社会。中国平安老总原来只是一个领导干部的小车司机,公司由国有金融机构变成外资金融机构以后,老总原地未动便成为年薪超过6千万元的新型富豪(还不包括天文数字的股份),这类不断被制造出来的新型富豪,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撕裂作用,在向中国所有官员、企业家和学者宣告:只有把你管辖的一切变成西方财产,你个人的经济价值才能得到最大实现。无论任何人,不管官位有多高,高墙有多深,只要在这条路上迈出第一步,就注定了永远再难回头,只能一直走到心灵地狱的最后尽头。中国的爱国主义就是这样瓦解的,中国的道德体系就是这样崩溃的,中国的金融也是这样陷落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在为自己打造天堂的同时,却在把中国人打入地狱,把中国穷人打入贫困的地狱,把中国富人打入心灵的地狱。我再次想起了上海滩上“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那块牌子,毛泽东率领中国人民砸碎了的那块牌子,现在又被中国遍地的西方走狗重新树立起来,树立在了每一个西方白种人的心里,无论中国人走到哪里,都能从西方白种人眼里,十分清楚地看到那块牌子。

窗外夜空划过一道细弱的流星,冰凉的泪水低落在键盘上,我不敢想象失去金融控制权的中国会是什么样——

美国,正在把中国逼上凤凰涅槃的巨变前夜!

iloveamin 2008-4-2 22:2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baplbapl 2008-4-4 20:48

这些年里外国人不断拿着注了水的美元到中国买真金白银,也就是企业的资产。中国政府好象没看出这是一笔赔本的买卖似的,还在让一些部门出台卖国性的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刚发布《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马上就遭到一片强烈的社会反对。中国正在准备下一轮的中美谈判,在这些谈判中,中国政府如何把握本国的利益,已经需要全民大众来说说话了。这些年里,中国政府拼命地向外资出售本国的企业资产,价格如此低廉,譬如中国石化前几年在香港上市,每股才1.6元人民币,一美元能买5股,外资仅用很少一点钱就买走了中国石化25%的股份。从今天的眼光看,随着美元不断贬值,中石化得到的这点美元已经不值什么钱,但25%的股本却廉价落入外资之手。从今天的眼光看,中国企业资产卖得太廉价了。照这么个卖法,外资用一点小钱就可以达到控股中国的程度,但中国政府就是乐此不疲,仍然敞开大门开门揖盗。在一个美元不断贬值、中国资产不断升值的历史时期,大肆出售本国资产,简直就是在犯傻和犯罪。中国政府掌握不好这个节奏,还在继续修改银行监管办法,让外资任意控股,这除了是卖国行为,还有什么解释?中国金融部门到底被一群什么人把持了?

baplbapl 2008-4-4 20:56

《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银行控股股东监管,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据本办法对银行控股股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控股股东,是指通过下列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银行的企业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拥有该银行25%以上表决权股份;
(二)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该银行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三)有权任免该银行董事会或同类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该银行董事会或同类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五)经银监会认定的可对该银行直接或间接地施加控制性影响的其他情形。
关联机构通过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方式控制银行的,均视为银行控股股东。
本条第一款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直接或间接控制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适用本办法对银行控股股东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 银行控股股东应确保其被控股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被控股银行及其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五条 银行控股股东应该具有良好的资本状况,拥有充足的债务偿付能力。
第六条 银行控股股东应建立综合信息安全制度,以确保被控股银行客户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 银监会应通过建立与证券、保险等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银行控股股东监管政策协调与监管信息共享。
银监会应加强与境外相关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确保银行控股股东在其母国得到充分监管。

第二章 取得银行控制权的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境内金融机构取得银行控制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要合规和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二)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四)用于取得控制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真实合法;
(五)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依法监管的金融机构取得银行控制权,除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境内非金融机构取得银行控制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有效的组织管理;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从金融机构所获信贷的本金和利息;
(四)经营发展状况健康稳定;
(五)主业突出,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六)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总额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九)用于取得控制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真实合法;
(十)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依法设立的投资公司或控股公司在参与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时,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七)、(八)项规定的限制。

第十条 境外金融机构取得境内中资银行的控制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住所地国家(地区)监管当局相应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二)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三)具有先进的金融行业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
(四)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六)用于取得控制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真实合法;
(七)住所地国家(地区)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
(八)该项投资符合住所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要求;
(九)住所地国家(地区)经济状况良好;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取得境内中资银行的控制权,除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银行控股股东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有犯罪记录。其中,应当至少有一人具有银行经营管理经验,具备管理银行股权的履职能力。
第十二条 取得银行控制权,应当经银监会审查并决定。

境内机构取得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控制权的,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
境内机构取得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控制权的,由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所在地银监局受理,银监会审查并决定。

境外金融机构取得境内中资银行控制权的,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
第十三条 境内金融机构申请取得银行控制权的,应由该机构通过其拟控股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下列资料:
(一)取得银行控制权申请书;
(二)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内容至少包括拟投资股权、投资金额、拟投资方的经营范围、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在该银行贷款(授信)情况以及贷款质量情况说明(经银行盖章确认)、本身及关联机构其他股权投资情况;
(三)该机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该机构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五)该机构的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母公司同意其投资入股的决议或批准文件;
(六)该机构出资的资金来源;
(七)由征信机构为该机构出具的征信记录和最近3年的纳税证明;
(八)该机构对入股商业银行不发生违规关联交易等情况出具的、董事会通过并由董事长签名的书面承诺;
(九)该机构在必要时向被控股银行及时补充资本金的书面承诺;
(十)该机构按银监会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的书面承诺;
(十一)银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接受其取得银行控制权的决议;
(十二)取得银行控制权的相关协议草案;
(十三)该机构拟在入股银行派驻的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担任的职位和职责;
(十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五)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取得银行控制权的,应由该机构通过其拟控股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下列资料:
(一)取得银行控制权申请书;
(二)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管理架构和关联方的详细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经营范围、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本身及关联机构在该银行贷款(授信)情况以及贷款质量情况说明(经银行盖章确认)、本身及关联机构入股其他商业银行的情况;
(三)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该机构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五)该机构的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其投资入股的决议或批准文件;
(六)该机构出资的资金来源;
(七)由征信机构为该机构出具的征信记录和最近3年的纳税证明;
(八)该机构对入股商业银行不发生违规关联交易等情况出具的、董事会通过并由董事长签名的书面承诺;
(九)该机构在必要时向被控股银行及时补充资本金的书面承诺;
(十)该机构按银监会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的书面承诺;
(十一)银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接受其取得银行控制权的决议;
(十二)取得银行控制权的相关协议草案;
(十三)该机构拟在入股银行派驻的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担任的职位和职责;
(十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五)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境外金融机构申请取得银行控制权的,该机构除通过其拟控股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境外监管当局同意该境外金融机构取得银行控制权的意见;
(二)境外监管当局对该境外金融机构作出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
(三)国际评级机构对该境外金融机构最近2年的长期信用评级报告;
(四)境外金融机构保证遵守中国相关法律的书面承诺。

第十六条 对取得控制权的审查,银监会应自收到完整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十七条 银行控股股东合并、分立和终止导致银行控制权变更的,应当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银行控股股东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银监会报送并表的监管报表和
相关资料,全面反映其整体财务情况、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
第十九条 银行控股股东应按规定向银监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
计报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银行控股股东应当定期向银监会提交其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财务和风险状况报告,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变更的,应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银行控股股东不得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第二十条 银行控股股东应当在被控股银行年报中详细披露其组织架构、关联机构、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全部关联交易、年度重大事项等。
第二十一条 申请取得银行控制权的机构,应当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向被控股银行及时补充资本金,并在取得控制权后通过被控股银行每年向银监会报告资本补充能力。
第二十二条 银行控股股东的资本充足状况应当符合银监会相关规定。
境内非金融机构取得银行控制权后,净资产应当持续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金融机构取得银行控制权后,应在单一机构层面和并表层面持续符合证券、保险等监管机构的净资本或清偿能力要求以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第二十三条 银行控股股东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银行控股股东、被控股银行和被控股银行的其他关联机构之间的风险转移。
银行控股股东对其与被控股银行和被控股银行的其他关联机构之间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应进行有效管理,有效防范利益冲突。
第二十四条 被控股银行不得对银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机构发放贷款或提供其他授信。银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机构与被控股银行之间的其他关联交易必须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银行控股股东为金融机构的,该金融机构的主监管机构应当与银监会建立有效的、令银监会满意的信息交流机制。
第二十六条 银行控股股东及被控股银行有违法变更控制权、违法分配红利或者违法进行关联交易等行为的,银监会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银行控股股东或其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二)查阅、复制银行控股股东财务会计等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对可能被转移、藏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先行登记封存。
第二十七条 银行控股股东违反本办法规定取得银行控制权,或者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严重危及被控股银行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监会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股东权利;
(二)责令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
(三)责令被控股银行调整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未经银监会批准取得银行控制权的,银监会除可以采取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给予以下处罚:
(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
(二)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阻碍银监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相关职权的,由银监会报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由银监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银行取得其他银行控制权的,不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银行控制权但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本办法进行规范。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依法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oskarlre 2008-4-4 21:23

对这个我不想特别点评。

我只想问几个短问题。

1。中国货币,人民币是信用货币还是实物货币?

2。中国这几年为什么大概10-15年更换一套人民币,并且老人民币很快废置,吃饱了撑的?还是防止有人恶意囤积?

3。中国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 也就是说拥有权和使用权的置换问题。 在非常情况下国家是否有收回这些东西的权利。为什么西方想尽办法改变中国意识形态?

4。中国银行体制和美国很行体制有什么不同。

5。外资大量购买实业,一旦出事他们搬的走么? 那么外资在中国融入越多,是对中国不利还是对他们本国政府不利?

oskarlre 2008-4-4 21:25

只要保证公有制,使用权和拥有权分开。 那么西方的金融制度很难在中国翻天。

其实中国现在银行贷款制度和西方很不同的。

好事?坏事? 让后人来评点吧。

提防买办阶级倒是必须的。

别的不说,我朋友说过一句话我非常赞同,现在中国要玩死买办和某些国家,就让证监会彻底清查中国股市所有非法资金。 有些外国大银行会死的很惨。

现在的美国大银行,基本上都是投行。 他们不是金融,而是投机

[[i] 本帖最后由 oskarlre 于 2008-4-4 21:28 编辑 [/i]]

strongbb2004 2008-4-4 23:49

一个非常恐怖消息

刚看了三遍货币战争,看到这条消息,不知道说什么》》一种莫名恐惧,我不知道能做什么,有一点我相信是真的,就是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势力永远是把颠覆中国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无论用什么方法。他们的作为,肯定是被大多数中国人喜欢的;就象漂亮的女人,是不可信真理是一样的,他们会帮助你实现任何你喜欢的事,但最后他会把你玩弄在掌骨之间。要实现他们的想法,我看从金融和平演变比从其他方面都容易,我们的意识形态控制的很严,但是钱每个老百姓喜欢,贪官更喜欢,很快我们将会重演日本、泰国、苏联历史。就象老托说的,不幸的家庭都是相似的。我不知道还要多久。希望我们的领导能多有一些危机感。

hellomimi 2008-4-5 00:11

有点不容易看懂了。看来我们的坛子人才济济,将来一定要参政议政呀

wf9988 2008-4-5 23:34

今天下午,我在一个个人博客上看到这篇文章,本想转过来,一搜索,SIS里已经有三个转贴了。看来大家都一样的忧国忧民啊。仔细的看完全文,心情非常沉重。
打开中国银监会的网站,一个征求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赫然在目,又联系到前两天人民日报的一篇放任《股市 警惕暴跌酿造“廉价中国”》文章从不同角度印证了这篇文章不是空穴来风,假如外资银行控股了中国的几大银行,那真的是被人家控制了我们的金融命脉,那么前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祖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经济战中,被汉奸及其走狗拱手送给了美国,我们的人民将重新回到殖民地统治的时代?!
人说打江山易,守江山难。可我们打江山也是牺牲了无数的英雄,好容易建设的有点眉目了,中国人民总算扬眉吐气的在世界面前站起来的时候,却将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送给人家么?!我想我们的政府、我们的领导人应该擦亮你们的眼睛,多多的听取各方的意见,千万不要只听一方之辞,我们十几亿的人民群众在殷切的期待着你那沉甸甸的一笔,千万千万不要让我们失望!!

刚才在网上又GOOGLE了下,除了博客外,主流媒体都没有这篇文章,而且很多有博客已经开始删除这篇文章了。我想国内的朋友都应该有这样的记忆,每每国际国内出现大的事件,或者小到公布城镇人均年收入的数字时各大主流媒体的回复时常被大量的删除。虽然现在国内的言论相对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自由度,但在有些时候,不同的声音经常被隔离在了最底层。以我等普通的民众的愚钝想法,各方不同的声音都放在那里,大家自有各自的评判标准,上层也会有上层的评判标准,是否采纳自有公断,却为什么去删除?
另外看到论坛内的其他网友也不屑的说这是危言耸听,中国人不傻。可我看着我们身边的国有优质资产不断的被人廉价的买走,让我心里的担忧越来越深,我们这一代人也就这样了,我们的下一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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