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爆发以后,艳照被曝光突然成为了一种名利双收的捷径了,其实这些事情如果发生在一般老百姓身上,大家最多会骂两句此人生活腐败,或许还会有N多朋友佩服崇拜此人能力之强大。但是这些事情发生在名人或者说有一定影响力的人身上事情就显得格外不同了。这些人都是艺人,明显,在某方面来说他们就是代表中国的最前沿人物,他们的生活情感受到无数人的关注,他们受到N多人的喜爱,并且还影响着N多青少年。所以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显得如此的不同寻常。他们穿得、用的、吃的、喝得等等等等,每一样都让无数的青少年学习膜拜。虽说这是他们的私生活,但是会有人去模仿,我们的弟弟妹妹亲戚朋友们去崇拜学习这种明星,这种偶像?
在各种“艳照门”的时候,我要承认自己确实挺低俗的,虽然没有如其他人那样去口诛笔伐,但却是曾经上网搜索过那些照片。原本我以为反正照片都已经流传了,不看也白不看。但是,我们看的越多,就达到了人家传播的目的,总有一种被利用的感觉,很是不爽。
作为现代社会的公器来说,媒体确实应该报道一些事,而且这个报道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应该是都可以面世的。但正因为媒体是社会的公器,在这个时候它们应做的,不是对已经受到伤害的人进行进一步的伤害,而是在报道此事的同时,多少要有所保留,至少不能下作到为了各种自身的效益,刊发吸引眼球的文章和图片,就像前段时间的外国人撞中国大妈事件中,媒体一开始没有经过任何的调查研究,就直接定下了大妈讹人的论调,一时间网上群情激奋,但是结果呢?我们知道外国人确实撞了人,确实违反了交通规则,但是媒体呢?谁为虚假的,吸引眼球的报道买单呢?为什么他们可以随便引导大众舆论的方向,而我们只能被埋在虚假的谎言里,就像这些艳照门,大家明知道有时候是吸引眼球的,是找骂的,但是还是要发,而且要抢着发,为什么?还不是为了知名度和曝光率,媒体的自律和惩罚什么时候能上台面,什么时候能真正负起责任,路还很长。